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公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机构完善、人员齐整、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动物防疫体系。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推动生猪养殖大县及时足额选强配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研究、一体部署,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增强早期监测、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三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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