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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成立一个领导小组,推进14个市州的

来源:养殖技术 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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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印发了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和包抓市县人员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包抓市县人员及责任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和包抓市县人员及责任清单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19号)及9个配套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加强对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在产业扶贫包抓督导制度基础上,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厅级领导包抓市州、县处级干部督导县区工作制度,实现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全覆盖。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李旺泽

常务副组长:朱宝莹

副组长:李明生阎奋民妥建福杨祁峰周邦贵

杜永清梁仲科谢双红马占颖黄明

成员:督导工作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办公室主任由黄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志荣同志担任。

二、厅领导包抓市州人员分工

三、县处级干部督导县市区人员组成

(一)定西市

(二)酒泉市

(三)天水市

(四)甘南州

(五)平凉市

(六)陇南市

(七)白银市

(八)庆阳市

(九)张掖市

(十)兰州市

(十一)临夏州

(十二)金昌市

(十三)武威市

(十四)兰州新区

四、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推广浙江经验。广泛宣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学习推广浙江经验的具体措施办法,推进浙江经验本土化。组织人员赴浙江、山东等地考察学习,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朱宝莹

责任处室: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配合单位:直属机关党委、信心中心,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地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在城镇、城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农村,推广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川道地区、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干旱山区、高寒地区及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旱厕。协调省住建厅、省文旅厅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景区厕所。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调动农民参与厕所建设管护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50万户以上,70%的行政村有1座卫生公厕。

责任领导:朱宝莹黄明

责任处室: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配合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科技教育处,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协调省住建厅持续推进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探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科学布局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设施),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密闭式垃圾集中收集容器和垃圾收集车辆。集中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河岸公路、村道沿线散落垃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年全省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现70%覆盖,6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领导:朱宝莹黄明

责任处室: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配合单位:科技教育处、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三清一改”,集中清理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依法拆除烂房烂墙烂圈、废弃厂房棚舍等;组织群众整理乱堆乱放。加快通村组道路、入户巷道建设。加强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管控,对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风貌提升。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庄亮化、绿化、美化和湿地恢复。开展“清洁村庄”命名和“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创建活动,年创建个“清洁村庄”,10个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责任领导:朱宝莹

责任处室: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配合单位: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探索适合不同地区实际的有效治理模式。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制订出台《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做好现有设施设备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职能作用,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年每个县(市、区)确定1-2个行政村开展试点。

责任领导:朱宝莹

责任处室: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配合单位:科技教育处、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六)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利用水平。强化农膜源头防控,完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创建45个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立个地膜残留省控监测点。研发推广适宜我省的废旧地膜捡拾回收机具,推进地膜捡拾机械化进程。深入推进尾菜处理利用,大力推广田间尾菜堆(沤)肥、直接还田等肥料化处理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和引进蔬菜流通环节尾菜处理利用企业,创建20个省级尾菜处理利用示范区,加强尾菜处理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35%。

责任领导:朱宝莹

责任处室: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

配合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种植业处,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集中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树立一批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加快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大力推广粮改饲全株玉米青贮技术,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和秸秆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的示范模式;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年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秸秆饲料化率达到64%。

责任领导:阎奋民杜永清

责任处室: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废物利用管理处

配合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科技教育处、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八)强化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协调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抓紧编修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严格执行规划,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在乡村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要依法核发规划许可证,建立健全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年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分类。

责任领导:黄明

责任处室:厅乡村建设管理处

配合单位: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九)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畅返不畅”、窄路基路面加宽和危桥改造等项目,加快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向进村入户延伸。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建设“畅安舒美”的农村路。建立农村客运长效机制,落实对农村客运车辆购置和农村客运经营等方面的补贴扶持政策。年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9%。

责任领导:黄明

责任处室:厅乡村建设管理处

配合单位: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深入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理事会运行,不断壮大管护基金。科学设置公益性岗位,将村庄保洁、公厕维护、设施维修等全面纳入管护范围。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基金使用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修订完善文明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领导:黄明

责任处室:厅乡村建设管理处

配合单位: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发挥村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用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指导村“两委”将农村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激发村民投工投劳整治村庄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责任领导:朱宝莹

责任处室: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配合单位: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十二)督促项目资金落实。协调省财政厅建立省级补助、市县为主的投入体系,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市、县衔接,加快配套资金落实,加强资金审计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督促市县做好项目的立项审定、监督实施、验收评估等工作。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责任领导:李旺泽、朱宝莹

责任处室:厅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发展规划处,督导工作队

实施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推进措施

(一)落实督导责任制。结合产业扶贫包抓督导责任制,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厅领导包抓督导责任制,1项工作确定1名责任领导,1名领导督导1-2个市州,1个工作队督导1-2个县区,队长由1名处(站)长担任。厅主要领导与各包抓督导领导签订责任书,各包抓督导领导对所包抓的重点工作和市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负责,责任处室具体负责。

(二)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督导队“督促指导、传导压力、发现问题、促其整改、推动工作”的作用,做好全省除兰州市安宁区外的85个县(市、区)及兰州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全年计划开展4轮督导、1次考核,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和厅党组安排部署落地见效。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强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衔接协调省直相关单位和市(州)、县(市、区),健全落实季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奖惩等推进机制。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推进能力。

(四)全力推进抓点示范。按照各地基础条件、发展水平等,强化分类指导,以片区为单位召开现场推进会学习观摩,总结推广示范点(县)成熟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引导的作用。在市州内开展互相学习、互相比较、互相促进,提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及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责任领导要把牵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及督导工作与分管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要抓好政策制定、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督促落实。责任处室要加强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督导检查,落实好承担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导工作队要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政策文件,不断提升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协调沟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开展督导考核、督导工作队在每轮督导前,应提前沟通联系,邀请省纪委监委统筹调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进行政策解读,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编印简报、在“甘肃农业信息网”开设专栏等途径,及时宣传报道各地经验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推动工作。各牵头处室和工作队要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各地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各责任单位、督导工作队、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方案》要求,把督导工作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考核评价结合起来,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部署要求落实不力问题,项目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好监督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督促整改,同时做好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汇总移交工作。

五是严格考核督查。按照各地基础条件、发展水平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差异化考核。及时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市州农业农村局进行约谈。依据责任清单,综合评价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抓点示范、信息报送等方面的情况,并实行月评比、季通报,每季及年终对进展排名靠后的牵头处室和督导工作队进行通报批评。对不重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督导工作队、责任单位、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来源:甘肃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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