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3号),全面核查了解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等情况,确保我市完成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任务,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督查指导工作。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看、翻阅资料、走访周围群众等方式全面了解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重点督察大型规模养殖场是否落实主体责任制度、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是否能够满足养殖规模需求并正常运行(重点核查畜禽养殖场在场内或消纳地配套建设储液池、管网和沟渠是否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与第三方粪污处理利用机构签订的协议是否严格执行、配套土地是否符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标准要求、是否存在畜禽粪污利用不规范、时间不合理等问题、是否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是否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内容。
通过督察来看,我市大型规模养殖场基本上实现粪污还田还土资源化综合利用,没有出现外排污染环境现象,但还存在少部分污水处理池发生渗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下一步,将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确保养殖业健康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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