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年直升专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素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河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承立德树人之使命,育品正技强之英才。学院总占地面积.6亩,另有实训基地亩、草场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10.7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8.0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2.69万平米。设置有动物科学学院、农业工程学院、机电化学工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教育学院、体育运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直属教学机构以及新疆褐牛研究所、伊犁马研究所等11个院级研究所。
学院现有教职工人,其中,在编人,聘用人员50人。有专任教师人,专职教练员26人。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学位教师98人,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8人,副高职称教师75人,中级职称师资有人。有公共课师资91人,专业课师资人,专业课师资中,双师型教师人。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农业部教学名师1人、新疆“天山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2人,自治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人,伊犁州拔尖人才2人。学院建有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4个,校外实训基地78个,校外厂中校基地1个;有各类实验(训)室72个,拥有价值.54万元的教学仪器和设备;有馆藏图书26.2万册。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3%左右,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6%。现已形成了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继续教育、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是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新疆北疆草原畜牧业示范性培训基地(伊犁基地)、伊犁马规范养殖技术培训基地、自治区“三煤”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服装实训基地;设有农业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一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品正技强”的校训,弘扬“文明、乐学、求是、向上”的校风,“敬业、爱生、善导、奉献“的教风和”刻苦、主动勤思、进取“的学风,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之路”的职业教育方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培养基层人才”的办学方向,坚持“始终以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为己任,接续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理念,确立了立足伊犁,面向全疆,服务西部的办学服务区域定位。明确了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掌握就业岗位(群)所需知识、技能、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二、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未受任何校级处分。
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提供成绩时由学校领导签字及加盖学校公章。
3.参加年普通高考三校生“直升专”网上报名的考生。
4.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体育运动训练专业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全国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十名或新疆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八名;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注:以成绩册、奖状、证书原件为准)
优惠政策: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我校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录取: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的原则。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我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荐、初审、审查、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工作成为各族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对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学生直升专资格。
开展直升专工作,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有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坚持标准,严格自律,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年直升专各项工作。
四、印证材料包括:
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
2.学生三年学业成绩,不含最后一学期(须加盖教务主管部门印章),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成绩表中必须填写学生平均成绩)。
3.蓝底电子版照片(写清楚姓名及身份证号);
4.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
5.《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年直升专报名信息汇总表》,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
6.《公示表》,扫描件和纸质版各一份。
7.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审查及考试名单公示: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学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我校网站公布。
9.以上印证材料4月10日18时前将扫描件打包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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